如果你已經更改通訊地址,你必須提供最近3個月內相關的地址證明文件之副本。請把地址證明文件電郵至student_loan_sfo@wfsfaa.gov.hk。
本處會於收到你的更改通訊地址通知後郵寄「確認更改通訊地址」確認信到你更新的通訊地址。如未有收到確認信,請立即致電2150 6226(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)/2150 6065(專上學生資助計劃)/2150 6211 或 2150 6212(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)聯絡本處職員。
提早償還部份「專上學生資助計劃」或「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」貸款,還款金額 (不包括逾期未付的分期還款及附加費) 不得少於學資處訂定的最低還款額(現為港幣五千元)或一期還款額,兩者以較高數額為準。
提早償還部分「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」貸款,還款金額(不包括逾期未付的分期還款、利息及行政費)不得少於學資處訂定的最低還款額(現為港幣五千元)或一期還款額及餘下尚未償還的在學期間利息的總和,兩者以較高數額為準。
提早還款的利息計算如下:
還款期開始前提早償還「專上學生資助計劃」或「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」貸款,將不會計算利息。
提早還款繳款單將郵寄至你的通訊地址。但是,如果你是「我的帳單」的登記用戶,你可以透過繳費靈即時網上服務(學生資助處)於網上還款。(一般來說,你須於提早一次過償還貸款或提早償還部分貸款繳款單發出日後的14天內清繳有關款項。)
如上述貸款帳戶已獲批准延期償還貸款,該延期還款的時期將會因應被縮短。如欲申請延期償還餘下的季度還款,須重新向本處提出申請。所有延期還款的申請將按個別情況考慮。
如上述貸款帳戶正申請延期償還貸款,該延期還款申請將被撤銷。
如貸款人於同一月份內取消並重新提出提早償還貸款申請,本處將考慮不接受該申請。
如貸款人已全數清繳提早償還部分/一次過償還貸款繳款單,本處將不接受取消申請。